1、北京市监狱
建成于1982年4月,前身为北京市收容所,1994年11月更名为北京市监狱。
北京市监狱主要担负被判处15至20年有期徒刑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监管改造任务。十几年来,共改造罪犯4000余名,以三年为一周期调查,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3%。监狱始终坚持创“一流的干警队伍,一流的改造手段,一流的设施环境,一流的窗口单位,一流的工作业绩”,从严治警,依法治监,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龙头,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发展。1996年被司法部首批授予“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一等先进功,同时被命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北京市授予“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监狱”,连续五年被市政府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表兵”称号;连续十年未发生罪犯脱逃、暴狱和其他狱内重大事故;曾接待12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人士的参观访问。
今后五年内,北京市监狱将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展示中国监狱良好形象的高戒备、高科技、高文明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监狱。
北京市监狱主要担负被判处15至20年有期徒刑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监管改造任务。十几年来,共改造罪犯4000余名,以三年为一周期调查,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3%。监狱始终坚持创“一流的干警队伍,一流的改造手段,一流的设施环境,一流的窗口单位,一流的工作业绩”,从严治警,依法治监,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龙头,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发展。1996年被司法部首批授予“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一等先进功,同时被命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北京市授予“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监狱”,连续五年被市政府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表兵”称号;连续十年未发生罪犯脱逃、暴狱和其他狱内重大事故;曾接待12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人士的参观访问。
今后五年内,北京市监狱将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展示中国监狱良好形象的高戒备、高科技、高文明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监狱。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219信箱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南大楼 联系电话61294194
2、北京市第二监狱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豆各庄乡,始建于1950年,1983年6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北京市第二监狱,隶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目前,监狱主要关押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监狱共有干警、职工600余名。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狱政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等职能科室和监区,一所一级甲等医院。在市监狱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历届监狱党委团结和率领全体干警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罪犯。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自1995年10月至今,已连续十一年实现“无暴狱、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事故、无罪犯非正常死亡”的监管安全“四无”目标,为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联系地址:北京市2357信箱 邮政编码:100023
3、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市惟一一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始建于1955年9月7日,2000年11月8日由朝阳区辛店村162号搬迁至现在的大兴区团河地区,占地800余亩,实行两级管理体制,下设12个科室,3个监区,12个管区(分监区)。
我所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改好率达96%以上。在对未成年犯进行依法教育改造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开展预防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接受法制教育的社会青少年达10余万人次,为关心下一代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所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按照司法部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要求,自1997年确立“以创建工作为龙头,以监管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来,狠抓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保持了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促进了全所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推动了整体工作的发展。2000年1月经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评审验收,评为“市级现代化文明少管所”,2003年经司法部评审验收,评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在此基础上,所党委抢抓机遇,立足于更加提升干警队伍执法水平和改造能力,立足于更快推动我所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进程,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我所的各项工作,提出了争创部级的奋斗目标。几年来,经过全体干职的共同努力,一个集花园化、智能化、人性化和现代化于一体,公用设施配套、警戒设施严密、生活设施完善、管理水平较高的新型现代化文明未管所已基本形成。
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已连续十五年实现了无罪犯暴狱、无罪犯脱逃、无罪犯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并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市级现代化文明少管所”和“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
我所本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关工委和北京市关协关于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的要求,对内在依法严格执行刑罚的前提下,以改造人为中心,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罪犯特点的科学矫治方法,帮助未成年罪犯健康顺利回归社会;对外积极发挥了预防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与教育的职能作用。
所特别注重文化教育与技术教育的实效性。我所先后采取安排专职干警教师、邀请社会志愿者授课、开通安康远程教室、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教师等教育方法,对未成年犯进行基础文化教育,并鼓励他们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于有学习基础的学员,我所还积极建议其假释就学。根据未成年犯释放后就业的实际需要,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了服装裁剪、视频维修、电机加工、电脑录入、制冷、美容美发等技术培训班,还与社会企业合作,为未成年犯的技术教育提供实践操作场所,为他们出监就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未成年犯普遍存在的思想道德素质低,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强等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如开办各种主题的“实话实说”节目,由所领导、专职教师、普通干警和未成年学员共同探讨有关人生、改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引导未成年人走出人生的误区。又如,让未成年犯把日常生活中不文明的言行自编成小短剧,定期演出,自己教育自己,使他们逐步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好习惯。此外,我们还精心挑选各种健康有益的影视作品、科普作品,在规定的时间连续播放,陶冶情操,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我们将不断创新、努力实践,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不断延伸与拓宽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职能,与社会形势紧密结合,与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需求紧密结合,为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又称天河监狱
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外地罪犯遣送处于1995年7月10日组建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1999年8月在大兴团河地区重新组建,2000年11月11日搬迁至大兴天堂河地区。全处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占地300亩。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局党委“抓班子、强素质、打基础、兴科技、保安全、促改造”的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监管、遣送和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方法,在实现“收得下、管得住、送得出、跑不了”工作目标的同时,努力提高改造质量,为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遣送处成立至今,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获得了多项荣誉称号,他们先后被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委)”;被中共北京市委授予“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他们的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北京电视台《记录》栏目曾对遣送处进行半年的跟踪采访,制作了《流动监狱》纪实片,在全国多省市播放,并被译制成英文节目在国外播放。外地罪犯遣送处以实际行动展示了首都监狱工作的良好形象。
遣送处在处党委的带领凝聚下,牢记市局党委提出的“工作要高起点、高水平、上档次,开创出工作新局面”和“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做好遣送工作”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树立正气,彰扬先进;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得到强化,凝聚力不断增强。遣送处自成立以来,以一流的管